邯郸市迅速查处一起哄抬价格销售连花清瘟案,罚没合计55007.1元
鞭牛士 12月12日消息,邯郸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立案查处临漳县盛星医药有限公司哄抬价格销售连花清瘟颗粒违法案件。12月9日,临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临漳县盛星医药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11月17日至12月5日期间,在某网络平台销售连花清瘟颗粒(6gx10袋),进货单价为22.45元 /盒,销售单价由11月17日的31元/盒提高至12月5日的67.43元/盒,涨幅高达117.5%,违法所得共计9167.85元。
该公司上述行为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临漳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167.85元,从重顶格处以违法所得五倍罚款45839.25元的行政处罚,罚没合计55007.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