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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研中心公布5起智驾事故案例,小米SU7在列!
电车界 2025-04-18 20:18

近日,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道研中心”)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交通言究社”曝光了5起因错误使用智能驾驶辅助功能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例,其中包括近期备受关注的小米SU7事故。


这些事故案例凸显了驾驶人在使用辅助驾驶功能时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以及对“辅助驾驶”与“自动驾驶”概念的混淆。道研中心强调,当前国内量产车辆的辅助驾驶系统大多处于2级水平,属于“人机共驾”阶段,驾驶人仍是责任主体,不能完全依赖系统。


事故案例曝光


甬莞高速事故(2024124日):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在甬莞高速75公里处冲入施工区域,险些撞到正在作业的工人。经查,驾驶人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后,因看手机未关注前方路况,最终导致事故。


江苏南京事故(2024124日):一名驾驶人在饮酒后启动“辅助驾驶”功能,并在高速行驶过程中睡觉,导致车辆径直撞向南京六合东收费站的安全岛,车辆严重损毁并翻车。


武深高速事故(2025316日):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在武深高速646公里处突然向右偏移,冲向右侧山体发生侧翻。驾驶人因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后分心,接管车辆时操作不当,导致事故。


大广高速事故(2025319日):在大广高速信阳段2297公里处,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侧翻。驾驶人因长途驾驶倦意,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后未及时察觉车辆偏离方向,接管不及时引发事故。


德上高速事故(2025329日):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在德上高速公路池祁段与中央隔离带护栏端头发生碰撞并起火。事发路段因道路施工需借道通行,驾驶人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后,虽车辆发出提醒,但未能避免事故。


不过电车界发现,在这5起事故中,前四起均存在驾驶人看手机、饮酒、分心、接管不及时等不规范行为,但3月29日德上高速小米SU7事故中,目前并未发现在事故发生前数秒SU7驾驶员存在不规范的行为。


根据小米公司发言人披露的行车数据记录显示:SU7 NOA在3月29日22时44分24秒发出风险提示“请注意前方有障碍”,在22时44分25秒NOA就被接管,进入人驾状态,并在22时44分26秒SU7与水泥护栏发生碰撞。


从小米公司发言人披露的行车数据来看,驾驶人在NOA提示后1秒内接管,推测应该处于精神较为集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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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SU7事故除小米公司发言人披露的部分数据之外,目前并没有权威机构披露更多信息,是否属于“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辅助驾驶”的情况,只能等到交管部门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才有可能揭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驾驶人在使用辅助驾驶功能时,必须持续履行观察路况、预判风险和及时接管的义务。若驾驶人存在“脱手脱眼”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以罚款并记分。


一旦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将承担主要责任,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若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道研中心提醒,车企在宣传智能驾驶辅助功能时,必须规范宣传行为,明确说明系统能力与边界,避免误导消费者。驾驶人也需增强安全意识,正确理解和使用辅助驾驶功能,避免因错误操作引发事故。(转载自电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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