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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节跳动李亮:因侵犯我个人名誉权,百度须在首页发声明道歉
2019-03-27 12:23

Bianews 3月27日消息,字节跳动副总裁李亮在微头条称,法院终审判决,百度公司侵犯我个人名誉权,在百度网(百度一下,你就知道)首页显著位置持续24小时刊登声明,向我道歉。


他同时表示希望行业能良性竞争;造谣诽谤,甚至攻击个人的做法。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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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Bianews 拿到的判决书显示,因百度在其网站和App上转载发布了题为《碰瓷、卖惨,今日头条正在发动第二次“3Q”大战》的文章,李亮主张百度对其进行了侮辱、诽谤,侵害了其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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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该文章使用了“碰瓷、卖惨、贴标签”“李亮已经带着张一鸣走进了一条死胡同”“当年在3Q大战中大败的李亮,带着当年把主子和公司搞臭了的套路”等贬损性语言,构成对李亮名誉权的侵犯。


同时法院认定百度在转载文章时没有尽谨慎审查义务且更改标题,在接到通知后没有及时删除该文章,存在一定过错。


法院完整判决结果显示,百度应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涉案文章;在判决生效十日内,百度应在百度首页(https://www.baidu.com)显著位置持续二十四小时刊登声明,向李亮赔礼道歉,且声明须经过法院核准,如拒绝履行,法院将依李亮申请在相关媒体公布本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百度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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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百度还需向李亮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及合理开支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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