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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起“流量劫持”入刑 最高法加码打击网络犯罪
2018-12-26 09:45

Bianews 12月26日消息,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2月25日发布一批依法严惩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其中包括三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案例。


其中一件案例为付宣豪、黄子超“DNS劫持”,这是我国第一起“流量劫持”被判刑的案件。此前此类案件大多以不正当竞争案处理,且此后的类似刑事案件往往不同法院判处不同罪名。而此次最高法发布指导性案例,可谓对“流量劫持”刑案定罪起到指导作用。


2013年底至2014年10月,被告人付宣豪、黄子超等人租赁多台服务器,使用恶意代码修改互联网用户路由器的DNS设置,进而使用户登录“2345.com”等导航网站时跳转至其设置的“5w.com”导航网站。


被告人付宣豪、黄子超等人再将获取的互联网用户流量出售给杭州久尚科技有限公司(系“5w.com”导航网站所有者),违法所得超75万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20日判决两人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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