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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正式实施
Bianews 2017-03-15 10:25

Bianews报道 3月15日消息,从今天起,《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必须提供必要的确认程序,如无确认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同时,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此三类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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